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轨道交通28号线(CBD线)工程广渠东路车辆段项目符合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本决定及《轨道交通28号线(CBD线)工程广渠东路车辆段项目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依据市政府会议精神,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朝阳区广渠路1号内,优先启动车辆段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红线,南至祥龙·佰仓汇南围墙,西至祥龙·佰仓汇西围墙,北至祥龙·佰仓汇北围墙。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受托评估机构为北京新兴宏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项目非住宅房屋签约期限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为期20日。被征收人应在签约期限内按照《轨道交通28号线(CBD线)工程广渠东路车辆段项目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达成《轨道交通28号线(CBD线)工程广渠东路车辆段项目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本机关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临时安置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补偿标准以权属证书记载用途为准。工业用途房屋:3元/平方米·日;临时补偿期限为4个月,一个月按30日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朝阳区征收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京朝房征审〔2012〕35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1440元/平方米。与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工业类用途房屋特别补助:对已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原用途为工业类用途,改变原用途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经征收部门根据本方案进行公示认定、处理结果,对确定用途调整的房屋,在原有补助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原用途非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50%给予被征收人特别补助。 北京轨道交通28号线起点为东大桥站,沿朝阳门外大街、朝阳路、针织路、建国路一线敷设至百子湾地区,共设车站9座,其中6座换乘站。该线路将加密北京CBD区域轨道服务。 北京轨道交通28号线,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项目之一,线路将加密北京CBD区域的轨道服务,串联东大桥、国铁北京东站、东四环百子湾居住组团等重要区域。项目的建设,可改善沿线地区对外出行条件,提供快速、大容量、公交化的轨道交通服务。 28号线起点为东大桥站,主要沿朝阳门外大街、朝阳路、针织路、建国路、茂兴西路、广渠路敷设至百子湾地区。线路正线全长约8.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9座。其中,设有6座换乘站,分别为东大桥站,京广桥站,光华路站,大望路站,茂兴西路站,大郊亭站。 此外,将在朝阳区新建车辆基地1处,位于广渠东路区域,所在地块面积约17公顷。28号线设计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6节编组直线电机车辆系统。 轨道交通 28 号线(CBD 线)是朝阳 CBD 区域重要的交通配套工程,广渠东路车辆段的征收推进,将为线路早日通车、区域交通升级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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